“终于拿到钱了,太开心了,谢谢检察官。”近日,常州市一家玻璃制品厂农民工王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79万元后,感激地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史可说道。
企业陷入困境 拖欠农民工工资
杨某在常州市新北区经营一家玻璃制品厂,起初经营得红红火火,订单不断,厂里工人最多的时候有30多个。2024年4月,玻璃制品厂因经营不善,杨某资金出现问题,他一边安抚工人,声称只要熬过两个月就可以发放工资,一边偷偷售卖生产设备,计划着关门停工。眼看几个月过去了,杨某还没有发放工资。2024年6月,19名农民工相继来到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24年8月7日,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找到杨某,告知其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杨某当场表示会尽快补发拖欠工资。然而,农民工苦等许久,却始终不见工资款到账。再次尝试联系杨某时,却发现无论是通过微信还是电话等方式,都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2024年10月,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责令玻璃厂限期整改,要求其尽快支付拖欠工资,并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留置送达至杨某工作地及居住地。但杨某仍企图通过隐匿行踪,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同月底,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多次督促无果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检察综合履职 多举措助力维权
2024年11月,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将杨某抓获归案。2025年3月,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过程中,刑事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涉及的农民工众多,面临讨薪难题,建议综合履职,提高办案效率,遂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史可介入该案审查后,发现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履职仍未解决,而农民工有起诉维权意愿,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3月25日,新北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为19名农民工维权开辟新的路径。2024年4月,史可和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前往常州市看守所,对杨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杨某表示会联系家人尽快筹齐拖欠工资,争取从宽从轻处理。
在办案过程中,史可发现本案涉及的6名农民工已更换手机号码,为帮助其讨回工资,通过向其他工友打听辗转联系到这6名农民工,并建立微信群,方便后续沟通。
法情融合发力 妥善化解纠纷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法院与检察机关紧密协作,联合开展现场调解工作。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2025年4月25日,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杨某委托其家属当场结清了19名农民工的全部欠款22万余元,一次性解决了困扰农民工一年之久的讨薪难题,农民工在拿到工资款后当庭出具了对杨某的谅解书。
2025年5月9日,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鉴于杨某具有如实供述罪行的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在法院审理期间已经主动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法院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案中的杨某心存侥幸,妄图以隐匿踪迹的方式逃避责任,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仅要足额偿还所欠工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史可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既是法定的义务,更是应承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