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扬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擦亮扬州红色名片
2025-06-10 09:44:00  来源:扬州日报

扬州不仅是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一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热土。江苏省扬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集中各界力量强化红色资源保护,为好地方扬州建设擦亮红色名片。

分散资源“串珠成链”

《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规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要坚持尊重史实、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有效利用、永续传承的原则,其前提是摸清红色资源现状。去年3月起,扬州检察机关对全市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对接宣传、文物、退役军人、住房城乡建设、档案、英烈纪念设施等主管单位,统计全市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共118处。部分存在未定级、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缺乏保护措施等问题。为推动问题的根本解决,助推红色资源与文旅、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扬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

广陵区“北洲三镇”存在烈土墓碑风化、路线不清等问题,广陵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将纪念碑、英烈墓地修缮保护到位,并将其与地下交通站、情报站等隐蔽战线“串珠成链”,打造成红色研学路线、相关推介视频在网络平台获500余万次观看。协同职能部门搜集该地区英烈事迹30余个,并编纂成册,通过退役军人红色宣讲团向社会广泛宣讲,近万人受到教育。

重点资源携手修复

全市118处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中,有国家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这些重点红色资源大多保护良好,但也有个别存在破损急需修缮的情况,而修复需要资金支持,且修复方案从制定、实际施工到后续维护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仅靠检察建议的力量,很难在短期内实现修复。为此,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以圆桌会议、签署文件等形式,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协作配合。去年4月至8月,扬州检察机关与文广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部分乡镇人民政府会签《关于建立红色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凝聚起了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合力。

去年3月,江都区检察院发现江苏省革命文物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办公旧址主体因年久而坍塌,屋顶房梁、墙面、院墙几乎全部损毁。省财政厅、省文物局拨款修缮,但由于村民用地矛盾、文物权属几经变更等问题,迟迟未启动修缮工作,修缮资金也面临被收回的风险。该院随即开展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多次协调相关单位明晰产权和管护责任,督促属地政府调处村民矛盾、完善施工条件。今年3月,修缮工程已全部完工,办公旧址全貌得以恢复如初。

作者:扬检宣 葛学涛 黄静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