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人物简介
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人。名贤琮,又名用威,号壁伍。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五四时期、接受马克思主义。1920年与陈潭秋等在湖北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武泾区委委员,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委员。1926年后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执行委员,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常务委员。大革命失败后,赴苏联学习。土地革命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参加了长征。到达陕北后,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抗战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曾代表中国解放区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国家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共第六至第十届中央委员,第七至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同月7日举行追悼大会,叶剑英致悼词。